水利简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水利资讯>>水利简报>>2017年水利简报
水利简报2017年第7期
发布时间:2017-07-07 浏览次数:0 次
第7期
河北省水利厅 2017年4月21日
比利时东佛兰德省代表团访问省水利厅
4月19日,比利时东佛兰德省副省长格尔特·韦斯内克率领代表团一行6人来省水利厅访问座谈,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巡视员王占明主持座谈会。比利时东佛兰德省副省长格尔特·韦斯内克介绍了东佛兰德省情况,表达了与我省在水利、国土资源领域进行合作的意愿。省水利厅巡视员白顺江介绍了我省水资源方面情况和前期双方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省国土厅副厅长聂英武介绍了省国土厅与东佛兰德省“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会谈各方都表达了今后继续积极促进河北省与东佛兰德省友好交流,进一步加强两省在水利和国土资源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的意愿,争取9月前商洽好具体合作事宜,计划于9月份在比利时东佛兰德省举办的佛拉芒国际贸易博览会期间签订合作协议。
厅人事与科技外事处、规划计划处、水资源处,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同志和省外办、省国土厅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人事与科技外事处)
秦皇岛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秦皇岛市着眼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探索推进河流管理体制改革,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后,秦皇岛市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级河长”确保全面覆盖。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齐抓共管、覆盖全市所有河流和全部流域范围的河道管理体系,17条入海河流共设立市级河长34名,县级河长113名,乡级河长1463名,并将市级河长名单、参谋部门、河流水质情况及考核目标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一河一策”明确治理方向。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坚持“一河一策”落实管护措施,明确每条河道的污染源治理方案、畜牧养殖场退出方案、河道生态治理方案,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属地开展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河岸绿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工作,保证水环境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五到四从”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明确了“心想到、脚走到、眼看到、手抓到、要求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的日常具体事情做起”的“五到四从”工作方法,各级河长利用节假日,用脚丈量分包河流,从河口到源头,不落一米,不漏一个污染点,切实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位。
“河道警长”护航生态河道。立足“生态立市”战略全局,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建立“河道警长”工作机制,为全市17条主要河流安排“河道警长”,层层设立“河道警员”,组织开展日常河道巡查,加强污染河道和非法采砂犯罪的打击、治理、防范工作,维护河流及沿线生态安全。全市累计巡查4500余次,与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10余次,有效打击了涉河违法行为。
(建管处)
省水利厅被省政府评为2016年度依法行政
优秀单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省水利厅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单位。2016年,省水利厅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修订了《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机井报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省依法治水、管水、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政法处)
省水利厅精准脱贫驻村工作队被表彰为
全省精准脱贫先进驻村工作队
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精准脱贫先进驻村工作队、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优秀驻村工作队员的决定》,其中省水利厅驻怀安县三合屯村工作队、驻沽源县碾盘沟村工作队被表彰为全省精准脱贫先进驻村工作队;4名驻村干部被表彰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2016年,省水利厅厅党组选派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46名干部(其中19名处级干部)组成15个驻村工作队,进驻9个贫困县的15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一年来,驻村工作队的同志尽职尽责,发挥优势,切实做好精准脱贫工作,共争取各类资金4173万元,实施各类项目116个,为帮扶村脱贫出列打下了坚实基础。
(人事与科技外事处)
我省“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我省农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由于我省只有少量农业机井安装有用水计量设施,主要以电表安装为主,对无计量设施的机井,需要通过以电折水系数,将纳税人实际用电量折算为取用水量,征收农业水资源税,必须加快推进以电折水系数测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全部完成技术培训,占应培训总数的100%;计划测点824个,实测测点759个,占计划测点总数的92%;除张家口、承德市外已全部完成实际量测任务。
(水资源处)
我省河渠坑塘实现蓄水3.23亿立方米
自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开展以来,我省共实施河渠清淤疏浚9165公里、坑塘扩容整治1015处,实现河渠坑塘蓄水能力3.73亿立方米。1月—3月,省水利厅组织沧州、衡水等4市对已实施的河渠坑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查清了设计蓄水量、已蓄水量及可蓄水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2017年引调水计划。有关市县加强与引调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量组织引水,充分发挥河渠坑塘在春灌中的作用。截至4月10日,通过引黄、引卫等实现河渠、坑塘蓄水3.23亿立方米。
(农水处)
- --综合性网站--
- --河北省政府网站--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省教育厅
- 省科学技术厅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 省公安厅
- 省监察厅
- 省民政厅
- 省司法厅
- 省财政厅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省国土资源厅
- 省环境保护厅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水利厅
- 省农业厅
- 省林业厅
- 省商务厅
- 省文化厅
-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省审计厅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省地方税务局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省统计局
- 省粮食局
-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省物价局
- 省知识产权局
- 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 省公务员局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 省档案局
-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省无线电管理局
- 省盐务管理局
- 省地理信息局
- 省文物局
-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 省红十字会
- --全国水利网站--
- 水利部
- 中国南水北调网
- 中国水利报社
- 中国水利学会
- 中国水利网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黄河水利委员会
- 淮河水利委员会
- 海河水利委员会
- 松辽水利委员会
- 珠江水利委员会
- 太湖流域管理局
- 北京市水务局
- 天津市水务局
- 山西省水利厅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辽宁省水利厅
- 吉林省水利厅
- 黑龙江省水利厅
- 上海市水务局
- 江苏省水利厅
- 浙江省水利厅
- 安徽省水利厅
- 福建省水利厅
- 江西省水利厅
- 山东省水利厅
- 河南省水利厅
- 湖北省水利厅
- 湖南省水利厅
- 广东省水利厅
- 广西水利厅
- 海南省水务厅
- 重庆市水利局
- 四川省水利厅
- 贵州省水利厅
- 云南省水利厅
- 西藏水利厅
- 陕西省水利厅
- 甘肃省水利
- 青海水利
- 宁夏水利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 香港
- 新疆兵团
- --厅直单位网站--
- --设区市水利网站--
